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

2024-01-28 17:42:03 72

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,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,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,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高等政法院校。学校前身为1939年11月复建的陕北公学、1941年成立的延安大学和1949年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。曾为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直属的中国大陆地区重点法律院校。


西北政法大学于2006年正式由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。


2018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,学校有雁塔、长安两个校区共占地1347亩,设有19个学院、30个本科专业;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人,硕士、博士研究生2700余人。(一)陕北公学——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(1937-1941)


1937年,为了培养抗日干部,中国共产党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,校长成仿吾,副校长罗迈(李维汉),校址定在延安东门外。


毛泽东主席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


1939年6月上旬,党中央决定将陕北公学、鲁迅艺术学院、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、延安工人学校四校合并,组成华北联合大学,开赴敌人后方办学。


1939年11月,中国共产党党中央为了培养更多抗战干部,决定复办陕北公学,又称后期陕公,校址在延安北门外原址。


(二)延安大学——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(1941-1949)


西北政法学院

西北政法学院

1941年9月,陕北公学(后期)与中国女子大学、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,成立延安大学,吴玉章任校长,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。


1943年,延安“鲁艺”、自然科学院、民族学院、新文字干部学校并入延安大学。


1944年,行政学院并入延安大学[1]。


(三)西北人民革命大学(1949-1954)


1949年,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,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,延安大学迁到西安,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,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,民大校部和二部迁驻高陵县通元坊;一部、三部迁驻泾阳永乐店。


(四)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(1954-1958)


1953年3月,为了提高西北地区政法干部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改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,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学校。


1954年,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,校址由通元坊迁至西安南郊。


(五)西安政法学院—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(1958-1962)


1958年8月,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,成立西安政法学院。


(六)西安政治经济学院(1962-1963)


1962年,西安政法学院、陕西财贸学院合并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。


(七)西北政法学院(1963-2006)


1963年8月,国务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北财经学院(陕西财经学院)的决定。同年9月1日,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,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。到“文革”前,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。“文革”期间,学院惨遭破坏,直至1972年撤销。


1978年8月,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。


1979年,学校开始招生,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。


1980年,划归司法部主管。90年代末,学院形成法学为主、多学科、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。


2000年划转陕西省,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、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高校。


(八)西北政法大学(2006至今)


2006年11月,经教育部批准,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。


2007年,西北政法大学“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”获教育部批准,成为首批国家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。


2010年5月, 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院校合作联盟,即“立格联盟”。


2011年,成为“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”30家院校之一。


西北政法大学

西北政法大学

2012年,入选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。


2014年,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公安专业(侦查学、治安学两个专业)人才,采用“3+1”模式,第一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,后三年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习。


2014年9月,获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[2]。


2016年1月,成立中国首家反恐怖主义法学院,同年3月,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入选首批“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”。


2017年5月,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安外国语大学、西安邮电大学签约共建“长安联盟”。这5所高校的大学生可前往任意一所大学,跨校选修学分、攻读辅修专业,同时,5所高校的各类教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均可实现开放共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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